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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马来西亚公司前必须清偿哪些债务?
发布时间:2025-01-07

注销马来西亚公司前,需清偿以下类型的债务,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避免注销过程中的阻碍:

 1. 税务债务

- 公司所得税:缴清所有应缴的公司所得税。  

- 销售与服务税(SST):若公司有销售或服务业务,需结清相关税款。  

- 罚款和滞纳金:清偿因延迟申报或未缴税款而产生的罚款。  


 税务清关信(Tax Clearance Letter)

- 必须向马来西亚税务局(LHDN)申请,确认所有税款已清缴。


 2. 债权人债务

- 供应商欠款:支付所有未偿还的采购费用和服务费。  

- 贷款和融资:包括银行贷款、商业融资及任何股东借款。  

- 租赁费用:结清未偿付的办公室、设备或其他租赁债务。  


 3. 员工相关债务

- 工资和津贴:支付所有员工的未结工资和补偿金。  

- 社会保险(SOCSO)和公积金(EPF):清偿所有未缴的员工社会保障和公积金。  

- 遣散费:如适用,支付因解雇员工而产生的遣散费用。


 4. 法律和行政债务

- 法律费用和赔偿:清偿因法律纠纷或仲裁产生的费用或赔偿金。  

- 未提交年报的罚款: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支付因延迟申报年报或财务报表而产生的罚款。  


 5. 公用事业和合同债务

- 公用事业账单:结清水、电、网络等费用。  

- 未完成的合同义务:清偿与客户或供应商的未完成合同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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