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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马来西亚公司过程中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?
发布时间:2025-01-05

是的,在注销马来西亚公司过程中,债权人是重要的利益相关方,通常需要通知债权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。以下是具体要求和情形:

 1. 简易注销(Striking Off)

 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

- 不需要单独通知:  

  - 简易注销适用于公司无债务且已停止运营的情况,因此通常无需单独通知债权人。  

  - 但公司需确保在申请注销前已清偿所有债务,以避免后续争议。


 公示要求

- 在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提交注销申请后,SSM会发布注销公告。  

- 公告期间(通常30天),债权人可提出异议,要求公司解决未清偿的债务。


 2. 清算注销(Winding Up)

 是否需要通知债权人

- 需要通知债权人:  

  - 在清算程序中,需正式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,要求其申报债务。


 债权人通知方式

1. 书面通知:

   - 清算人需向所有已知债权人发送书面通知,告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。  

2. 公开公告:

   - 清算人需在指定报纸上发布公告,通知潜在债权人提交债权申报。  

3. 债权申报:

   - 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债权申报,以便清算人核实和偿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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