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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注销马来西亚公司后,原公司名称是否会立即可供他人使用?
发布时间: 2024-12-31 15:30 更新时间: 2025-01-03 09:00

在马来西亚,公司注销后,原公司名称不会立即可供他人使用。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对注销公司名称有一定的保留期限。

 1. 公司名称保留期限

- 保留期:通常为 7年。

  - 根据《2016年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 2016),注销公司的名称将在注销完成后被SSM保留7年。  

  - 在此期间,其他公司无法使用相同的名称进行注册。


 2. 保留期的目的

- 防止名称被滥用或造成混淆。

- 为可能的公司恢复(Reinstatement)提供便利:

  - 如果注销公司需要恢复运营,可在保留期内申请恢复原公司名称。


 3. 例外情况

3.1. 特殊申请:

   - 在某些情况下,利益相关方(如新股东或关联公司)可向SSM申请使用注销公司的名称。

   - 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并获得SSM批准。

3.2. 法律纠纷或未清事项:

   - 如果注销公司存在未清税务、债务或法律纠纷,保留期可能延长。


 4. 公司恢复可能性

- 保留期内恢复:

  - 在名称保留期内,原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申请恢复公司。

  - 恢复后,公司将继续使用原名称。


 5. 保留期后

- 释放名称:

  - 在保留期结束后,原公司名称将被释放,其他公司可以申请使用该名称。

- 优先权:

  - 如果原公司股东希望重新使用该名称,应尽早申请,以避免被他人注册。


马来西亚公司注销后,原公司名称将在 7年保留期内不可供他人使用。保留期结束后,名称将被释放,其他公司可申请使用。建议在需要恢复或保留名称时及时向SSM申请,避免名称被他人注册。

联系方式

  • 电  话:13530020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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