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是怎样的
| 更新时间 2026-01-12 09:00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430931067 联系手机 13430931067 联系人 姚小姐 立即询价 |
详细介绍
香港商标异议答辩遵循《商标条例》(第559章)及《商标规则》第16-21条,核心要求为严守时限、程序合规、证据充分,完整流程精简如下:
一、应急准备(0-7天)
收到异议通知(表格T6)后,核对异议理由、引证商标等核心文件,锁定3个月答辩时限(逾期视为撤回申请)。评估异议强度,确定答辩、延期、和解等应对方向,建议委托香港持牌代理(需提供香港送达地址)。
二、延期申请(如需)
3个月答辩期内可凭表格T13申请一次2个月延期,逾期不可补申请。
三、提交反陈述(核心)
用官方表格T7提交,含主体信息、逐条回应异议(明确承认/否认及事实法律依据,援引《商标条例》第11、12、30条等)、请求事项,严禁夹带证据。提交时同步送达异议人并保留凭证,提交免费。
四、证据交换(三轮)
证据需以法定声明/誓章形式提交:1. 异议人6个月内提交支持证据;2. 答辩方收到后6个月内提交反驳证据(如香港使用记录);3. 异议人6个月内可针对性回应,不可新增理由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五、聆讯与裁定
未和解则进入聆讯,需14日内提交表格T12并缴费确认出席。处长根据证据作出全注册、部分注册、驳回或视为异议放弃的裁定,败诉方通常承担对方合理费用。
六、后续救济
对裁定不服,3个月内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上诉;驳回后可重新申请、协商和解或放弃注册。
核心合规要点
1. 全程需香港有效送达地址;2. 严格遵守各阶段时限;3. 证据形式合规,反陈述不夹带证据;4. 建议委托本地专业人士,避免程序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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